小時候聽五月天第一章專輯,幾乎都沒什麼感覺,只會跟著哼哼哈哈

長大後忽然聽到,才開始覺得歌詞寫得真他媽的棒!

 

長越大越覺得,五月天好酷! 尤其是第一章專輯

隔了這麼久,現在才聽得懂他們在唱什麼!

請原諒我的後知後覺

 

(陳信宏:沒關係,現在還不晚喔!)

(我:真的嗎!!!(含淚)) 

任何東西都是這樣,關於創作,要有能獲得共鳴,這樣才有被欣賞的價值

就像大學的某個老師講的:所謂藝術是為了自己創作,而設計是為了別人創造,如果擁有的只是一門是自己玩得很開心別人卻一點也不懂的藝術的話,那這跟自慰是沒有什麼兩樣的。

真的!再高超的技法,再有創意的思考,再厲害的技術,多為人所不知道的創作技巧,寫得再華麗再有典故的文章,畫得再美的畫,多深奧的雕塑,拍的多好看多有梗的電影,用了多長時間多少後製做成的歌,如果沒有人看得懂聽得懂,如果沒有人知道這些人在搞什麼,這些玩意兒是要表達什麼,沒有共鳴沒有人可以跟你同樣深刻體會的話,那麼一切都只是白搭,就會想起以前不知道是哪個老師還是導演的聲音:這不是好作品!

真的,就跟自慰沒兩樣了。

雖說以前的練樂團的朋友們總說,五月天的歌很拔剌,拔剌到不行,但終於,至少,現在,我被感動到了!><

水喔! 五月天

(終於我也開始覺得,阿信好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每天努力一小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